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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114 发布时间:2015-11-24
 
乌煤局字〔2013〕36号 乌海市煤炭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煤炭局: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几起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煤局字〔2013〕58号)暨《内蒙古自治区停产煤矿复产(工)验收标准和程序》文件规定对具备复产(工)条件并要求复产(工)的地方井工煤矿进行复产(工)执法工作要求,市煤炭局联合乌海煤监分局并组织专家分别于2013年4月10-16日和4月12-18日,对各区批准复工的地方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进行联合大检查。按照“专家会诊、部门监督、企业整改”的原则。请按以下要求督促辖区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消除安全隐患。井工煤矿驻矿安全员要现场盯守,监督煤矿严格按“五定”原则,及时整改到位,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一、 深入开展《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从矿领导班子至班组,逐级签署承诺书、保证书,将《七条规定》作为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培训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二、 按相关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及上报工作。按安全隐患程度分类治理,完善台账管理。三、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实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对矿调度室、班组长、探放水工的日常培训,增强岗位应急能力。水文地质类型为极复杂、复杂的煤矿,必须按要求配备水文地质副总工程师。四、 加强煤矿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管理。完善设备台账及运行登记管理。对使用年限较长,且多发生误报等问题的传感器,建议给予更新,对主机等主要设备不能满足运行要求的给予更换,对系统安标或主要设备安标过期未延续的,给予淘汰系统及设备。五、 加强煤矿运输系统管理。严格按要求开展行人装置实验及日常维护保养,经常性开展脱钩实验及演练活动,确保行人装置安全可靠。督促企业尽快完成行人系统改造方案论证。加强井下倾斜巷道运输设备及安全装置的日常检查保养,责任到人,确保运输工作安全可靠。六、 认真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井工煤矿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矿井通风、瓦斯防治、防灭火和粉尘防治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企业在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向市区监管监察部门上报自查报告。市煤炭、煤监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监查。七、 认真开展雨季前“防治水”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上旬,在全市煤矿开展一次“防治水”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开工煤矿地面沉降、裂隙、洪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露天煤矿挤占河道、河道疏通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会诊。企业在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向市、区监管部门上报自查报告。市煤炭、煤监等部门开展专项监查,对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八、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尽快督促企业编制完善应急预案,5月底前完成上报,6月底前完成备案审查。井工煤矿6月底前完成兼职救护队组建。煤矿企业在6月底前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现场处置演练,洪水安全隐患严重的企业,要组织一次防洪应急演练。九、 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针对露天煤矿采场及排土场滑坡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要坚决给予该区域停产、停工整改,对查出存在滑坡影响构筑物安全的隐患,给予限期整改处理,隐患严重的构筑物,坚决不予安排人员居住。露天煤矿和周边相邻企业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协议由矿长和相邻企业负责人签字,签盖单位公章,要明确爆破、防洪运输等影响安全的责任,并报管理部门备案,5月30日前完成备案工作。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煤矿企业。 附:2013年乌海市地方复工煤矿联合检查情况 乌海市煤炭局 2012年5月6日 抄送:市安委办;乌海煤监分局;三区政府 乌海市煤炭局办公室 2013年 5月6日印发 2013年乌海市地方复工煤矿联合安全大检查情况 2013年4月市煤炭局联合乌海煤监分局并组织专家分别于10-16日和12-18日,对各区批准复工的地方煤矿进行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存在问题如下:井工煤矿(一)软件问题大部分煤矿矿长与区队长未签定《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承诺书;隐患排查落实台账不完善;图纸使用坐标与采矿证不符;月培训计划不完善,无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人员、培训人数;部分调度员未持证,调度员、班组长对于突发险情处置职责不明确;(二)监测监控问题利胜煤矿:瓦斯监控双机热备反应慢,偶尔出现上传中断;无瓦斯监控断电接线图;无人员定位热备主机;人员定位系统部分设备安标过期(2012.12.31),人员定位系统经常出现紧急呼叫报警,未查明具体原因;二水平变电所未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主风机房负压传感器与U型压差计数值不符;华资煤矿:监控日报表内容不完善,需要对报警原因进行分析、处理情况登记;监测监控制度不健全,无故障报告制度,无异常上报制度;未见设备台账;监测监控运行记录不详;监测监控系统主机没有传感器安装位置示意图;瓦检员的作业水平有待提高,不了解正确检查混合气体的方法; 11905回风掘进25kw绞车配电点处缺少瓦斯监测传感器;119105运输顺槽皮带机滚筒下风侧未安放烟雾传感器;119105回风顺槽掘进机未安设机载式甲烷断电仪;119105回风顺槽机电硐室未安设甲烷传感器;119105风筒传感器位置不正确,应距风筒末端10至15米的位置;119105回风顺槽的甲烷断电闭锁功能不起作用;中央变电所未安设CO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数量不足。海融煤矿: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上传主机老化,出现上传图像中断;人员定位系统备用主机无效;监控台账登记不完善,无设备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数量;监测监控系统报警历史记录不完善,无维修记录细节、无记录损坏传感器编号、无是否调校记录;备用传感器信息不齐全,无数量、未标明是否合格、无是否过期记录;瓦斯监控系统部分设备安标过期;主风机房缺少一台U型压力计和负压传感器且操作台负压数据与传感器不符。乌化一矿:井下永久避难硐室的一台CH4传感器编号与校验编号不相符;未按规定开展对井下CH4传感器定期校验;各类传感器异常报警记录不健全;监测监控系统视频上传主机老化,无法存储录像,需要更换升级;监测监控系统监控设备台账记录不详细,无设备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监测监控系统监控制度、图纸存档较乱,应该分类存档,专人负责;监控系统布置示意图未及时更新9#采区变电所和临时配电点缺少CH4和CO传感器。龙贵煤矿:瓦斯监控主机老化,备用主机是一台联想商务电脑,必须更换为工控机。人员定位主井皮带读卡分站已坏,目前无备用读卡分站;监测监控系统维修记录不详细、不规范;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台账记录不详细,未登记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监控室制度牌板不健全,只有人员管理制度;避难硐室CO、CH4传感器悬挂位置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对传感器进行标校;君正白音乌素煤矿:未按要求用标准气样对CH4、CO传感器进行每旬现场标校。(三)采掘、通风、机电问题利胜煤矿: 9101综采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且下隅角瓦斯处于临界状态,处理下隅角瓦斯使用压风管或2.2kw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设备不可靠;原亨利煤矿相关资料不详;必须查明采空区情况,加强探放水工作。华资煤矿:一台11.4kw绞车钩头没有上绳皮,钢丝绳锈蚀断丝严重,应尽快更换;井下充电硐室应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硐室内没有相关的检查记录本; 119105探水施工作业与设计不符,记录不规范;第二部25kw绞车超标准容绳量;矿车连接三环链未检验。海融煤矿:副斜井轨道工程质量差,入井轨道未绝缘,斜坡三挡未实现联动,无人车落闸试验记录;井下供水施救水源为生产系统用水不符合人饮用标准; 1085综采面回风巷,45kw绞车处缺少瓦斯传感器;总回通往永久硐室的联络巷内顶板金属网锈蚀严重,且有多处兜包乌化一矿:副井挡车器未按规定实现联动,挡车器未设操手把,设置位置不合理;没有矿车连接三环链检测报告;缺少辅助运输系统图,水泵房设备布置图未审批; 9#辅助水平回风下山和9#运输巷交汇处的风桥漏风较大;9#辅助水平采区变电所没有按设防爆门且回风侧第二道门是木制门。龙贵煤矿:矿车连接装置、销子、三环链未检测;压风机未能正常投入运行,对风井南部排矸场煤矸石自燃冒烟存在安全隐患, 8201工作面单体支柱的三用阀方向正对行人侧,对行人存在安全隐患;8201工作面回风顺槽局部坡度大,一坡三挡不完善;8201回风顺槽轨道枕木基础不实,铺设质量差。 露天煤矿(一)采场及排土场边坡坍塌、滑坡隐患我市露天开采企业矿权范围小(最大露天采场不到4平方公里),大部分企业生产施工作业未严格按设计的采场稳定边坡角开采,严重超挖帮坡角大;未严格按照到界台阶生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边坡完整性差,边坡滑坡隐患严重。由于矿权设置密集,露天开采企业排土场非常紧张,部分企业的外排土场紧靠采场,无安全距离;内排土场与采场下部台阶安全距离不足,排土场排弃总高度超高,未对内排土场底板进行处理,存在滑坡隐患。部分矿办公室等构筑物建在排土场下方,受排土场滚石、滑坡的威胁。未按规定开展采场、排土场边坡稳定监测工作,监测点不符合要求,边坡监测形同虚设,边坡监测记录不能指导实际。随着露天采场开采深度的加深,边坡存留时间越长,边坡滑坡隐患日趋严重。(二)大部分矿采场台阶超高,工作平盘宽度小,不能满足设备安全作业要求。采场、排土场运输道路坡度超过设计值,存在不安全隐患。(三)部分煤矿采场破坏原有行洪河道,且未设突发洪水时人员及设备撤离的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四)部分煤矿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办公及生活区未进行装修,卫生条件差,建设不达标。(五)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及时,矿区道路洒水频次严重不足,扬尘严重。(六)煤矿内部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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